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麦何为侠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行侠仗义,从盲眼小捕快开始全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马服君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可没办法,人微言轻,武功又低,不掺和进去肯定死路一条。现在不一样了,秘籍在手,我可以正儿八经地习武了,有跟捕门老爷叫板的资本了。”“贤弟,我在衙门有官位,你在捕门有人脉,应该通力合作,就跟上任县令和王庆那样,称霸梧都,何必要窝里斗呢!”萧麦闻言,也不由得停下吃食:“四哥说得太对了,合则两利,分则两害!”“贤弟认可就好!来,我敬你一杯。”萧麦一摆手:“肚子疼,吃饱了再喝酒,空腹受不住。”常四儿尴尬地放下酒杯:“贤弟,还是不信我啊!”“信,怎么不信?锦衣捕快,向来瞧不起麻衣捕快,那捕门老爷再怎么赏赐,顶多封四哥做捕头。可若四哥习得神功,哪怕不做捕头,梧都县不也是你说了算?”常四儿喜欢听这个,他兴冲冲地抿了口酒:“说得好,贤弟明白这个理...
《行侠仗义,从盲眼小捕快开始全局》精彩片段
“可没办法,人微言轻,武功又低,不掺和进去肯定死路一条。现在不一样了,秘籍在手,我可以正儿八经地习武了,有跟捕门老爷叫板的资本了。”
“贤弟,我在衙门有官位,你在捕门有人脉,应该通力合作,就跟上任县令和王庆那样,称霸梧都,何必要窝里斗呢!”
萧麦闻言,也不由得停下吃食:“四哥说得太对了,合则两利,分则两害!”
“贤弟认可就好!来,我敬你一杯。”
萧麦一摆手:“肚子疼,吃饱了再喝酒,空腹受不住。”
常四儿尴尬地放下酒杯:“贤弟,还是不信我啊!”
“信,怎么不信?锦衣捕快,向来瞧不起麻衣捕快,那捕门老爷再怎么赏赐,顶多封四哥做捕头。可若四哥习得神功,哪怕不做捕头,梧都县不也是你说了算?”
常四儿喜欢听这个,他兴冲冲地抿了口酒:“说得好,贤弟明白这个理儿,就不用我多费口舌了。那贤弟,把另外半本秘籍的位置,也给我说说?”
“四哥,我话还没说完,理是这么一个理,问题是,人有时候不讲道理。就算你有九成可能放过我,不还有一成可能杀了我?”萧麦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。
常四儿为了“一成”的可能杀萧麦,萧麦也为了“一成”的可能不信常四儿。
“那贤弟如何才肯信我?”
如何跟一个企图杀死自己的人取得互信?萧麦还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。
好在,他读书多,很快从水浒好汉的事迹中获取灵感,那就是“投名状”。
“四哥敢不敢交投名状?”
“投,投名状?”常四儿往后一仰,显然听过这种江湖手段,目光鹰顾般看向萧麦,犹疑地说道:“杀人,可是掉脑袋的重罪。”
“哈哈哈——”萧麦瞬间被逗笑,“四哥可真幽默啊!”
常四儿敢当着所有人的面,半公开地活埋萧麦,绝对是一等一的狂徒,这种敢拉着九族去赌命的人,害怕杀人罪,着实是幽默。
幽默归幽默,问题还是要解决。
萧麦在梧都县,还真有一个仇敌。
那人口蜜腹剑,奸恶至极,萧麦都差点死在他手里。那娴熟的害人手法,真不知梧都县的百姓,受过那恶捕多少欺凌。
正好,借常四儿之手,为梧都县除一恶鬼。
“昨晚,你有个弟兄,死命往我伤口上踢,差一点就弄死我了。四哥把他杀了,我就信你。”
见常四儿一句话不说,萧麦又补充道:“四哥若是下不去手,我愿代为效劳。”
常四儿从萧麦的语气中,听到一股令他都为之胆寒的杀气,确信萧麦不是在说笑、试探或者拖延时间。这下轮到他为难了:“啧,贤弟,你杀他干嘛?脏了自己的手。”
萧麦的态度很坚决:“江湖中人搭伙,都流行投名状。手上沾了血,才好绑在一条船上。你让我把仇人杀了,我就相信,四哥是真想跟我联手,称霸梧都县。”
在常四儿看来,萧麦要杀的人,是一条不错的狗腿子,宰了有点心疼;可不宰的话,萧麦又信不过自己,不肯交出秘籍。
思忖再三,常四儿闷了一杯酒,猛地砸在了桌案上:“量小非君子,无毒不丈夫。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,贤弟且放心,最多这两天,我就安排你送他上路!”
“好!四哥是干大事儿的人。”萧麦曾为生存,说过许多违心的话,但这次绝对真心实意。
在萧麦看来,常四儿此人,心黑手狠脸皮厚,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碰上强者就麻溜下跪,碰上弱者就狠踩一脚,但凡挡了自己的路,管他什么恩人、兄弟,统统杀无赦;但凡对自己有利,管他什么敌人、仇家,都称兄道弟,推心置腹。
是夜,四人带着五十多个衙役,在风水先生的指引下,来到蛇盘涧。
蛇盘涧位于两座东西走向的山丘夹缝中,常年不见天日,渗出的地下水,汇成了一片片浅滩。
不知为何,浅滩当中,堆积着许多动物的尸骨,不但污染了水源,还带来了恐惧。
浅滩周围,生长着一些低矮的灌木,不时有黑影掠过其中,发出古怪的声音,骇得众捕快惊呼连连。
“山狐野兔,怕个锤子!”徐少野忍不住怒斥众人,他本来不害怕,可被气氛感染,腿肚子筋似乎也开始抽搐。
严智的心情倒是不错,月光、火把的映照下,四处遍生的青苔,印证了先前的全部推理。
“贤弟,这次估计是找对地方了。”
“嗯。”
萧麦勉强应了声,心里则在想:“古书上说,临阵对敌,口中有唾,方为勇士。我胆子不是挺大的吗,这会儿怎么口干舌燥的?”
这时,队伍前面,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:“捕头快看,那是不是一口棺材?”
在蛇盘涧的最深处,明明地形封闭,却微微有风。那风又不是一般的风,而是阴风,吹在身上,穿肌透骨,带来极为令人不适的恶寒。
一口腐朽发黑,又遍布青苔的棺材,正静静地躺在风眼之内。
薛、徐、严三人彼此交换过眼神,又不约而同地朝萧麦看了一眼。
最后,徐少野指着两个衙役说道:“你俩,把先生跟瞎子都送回去。”
正在努力调整心态,准备待会儿直面生死的萧麦,直接愣住:“啥?”
严智道:“贤弟,先前跟你开玩笑的,哪能真让你垫背。回去吧,等我们的好消息。”
萧麦甚觉意外,但还是说道:“多谢三位兄长,但这里所有人都能走,唯有我不能走。擒住真凶,我才有出路。”
“哈哈,有志气!”三人见萧麦态度坚决,也就没再客气,派人先送走风水先生,然后又指使衙役,“你们俩,去把棺材打开。”
“啊?哦……哦……哎哟!”被指派的捕快,捂住肚子,满地打滚,“头儿,我突然肚子疼,哎哟,受不了。”
另一个衙役见状,也有样学样,坐在地上,抱着腿:“哎哟,我腿抽筋了。”
徐少野见状,上前一人给了一脚:“你们两个混蛋,连瞎子都不如,给我起来!”
然而,两个衙役都打定主意,这三位都是过路神仙,给他们干活儿也得不到升职,上前开棺则有送命的风险,所以宁死也不上去。
徐少野又看向其他人,结果目光所及,众衙役纷纷屈腿躬身,如躲避弓箭一样,对他避之不及。
“混蛋啊!这么没出息,难怪一辈子当麻衣捕快!”
“我要是锦衣捕快,我比你还猛。”这时,人群中有衙役小声嘟囔。
“是谁在胡说八道!别以为我找不到你。萧麦,刚才是谁在说话?”徐少野想把那人揪出来打一顿。
萧麦则道:“徐大哥,算了,人多只能添乱,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。”
薛义转身对众衙役说道:“你们守住涧口,好生瞧着,锦衣捕快是怎么办案的。”
众衙役如蒙大赦,纷纷退到百步开外,准备势头不妙,就脚底抹油。
试问他们何以畏惧至此?答案很简单,血洗县衙的殷鉴不远。最能打的县令、县尉和捕头,都被当猪狗一样给宰了,剩下的乌合之众,自然毫无斗志。
三名锦衣捕快,则抱团来到距离棺材十步开外的地方,然后,徐少野从机关匣中,取出了两把形似钩镰枪,一端连着铁链的奇门兵器——琵琶锁。
琵琶锁,是捕门中人的专用兵器,一般用于擒拿内功高手。使用时,将枪尖刺入犯人体内,穿透琵琶骨,再用镰钩卡住肩膀,最后给枪尖和镰钩的交接处上锁。没有钥匙,谁也取不下琵琶锁;一旦被上琵琶锁,天大的武功也使不出来。
徐少野这时拿琵琶锁,自然不是给凶手上锁,而是为了开棺。
他掷出两把琵琶锁,一左一右,不偏不倚,刚好卡在棺盖的边缘处,然后双臂发力,只听得“刺啦”一声,棺盖就被掀了起来。
“扑通——”
棺盖落地,在这个寂静的夜晚,惊得远处衙役都纷纷哆嗦了一下。
然而,落地之后,就没其他声音了。
严智问道:“棺材里没人?”
徐少野则说:“一试便知。”
他收回琵琶锁,又将其中一只,丢向了棺材。
毫无疑问,徐少野的本意,是要用琵琶锁,勾住躺在棺材里的人。
说时迟那时快,棺材之中,忽然伸出一只手,紧紧抓住了琵琶锁。
见此情形,薛义和徐少野都吃惊不小,只因琵琶锁乃精钢锻造而成,镰钩、铁枪都锋利无比,可谓吹毛断发。棺中人竟徒手握抓,武功之高,简直令人匪夷所思。
紧接着,一个面目好似蜡像融化的人,直挺挺地从棺材里坐起身,一袭墨绿色的衣衫,好似长了一身青苔,正应合刀口所留之丝线。
三人仅仅是与之打了个照面,就顿感惊恐之意,在心头疯狂滋生。
棺中尸人,用他那外凸的眼球,扫过三人后,一道含糊不清的声音,从喉咙里面滚出:“杀尽天下公门狗!”
说罢,尸人猛一发力,就拽得徐少野一个趔趄,跌跌撞撞地滑向棺材。
薛义、严智见状,立马上前,一手抓住徐少野,一手抓住琵琶锁的铁链,与尸人角力。
“哗——”
三人稳住阵脚,再一步步向后退,拽着整个棺材都在地面滑动。
见坐在棺材里,没办法发力,尸人便将气息一提,整个人嗖的一下站起身,跳出棺材,站在了地上。
江湖中人,重视下盘,普遍修炼千斤坠的法门。尸人也不例外,双脚刚一沾地,就仿佛有了千斤之重,对面三人龇牙咧嘴,也难以撼动尸人半分。
尸人正要得意,忽听“嗖”的一声,似乎有什么东西朝自己飞了过来。
“嘭——”
一块石头,砸中了他的头顶。
“掷石:12。”
庆爷老谋深算,还在观察战局,熟悉马哥的攻击套路。
他的两个手下已经忍不住了,一个人上前一步,抡起大棒,就往红鬃马的头顶砸去。
红鬃马一闪脖子,大棒就砸在了它的肩部,震得它趔趄了一下。
吃痛之余,马儿凶性爆发,疾奔两步将壮汉顶翻在地,撕咬起来。
莫要小看食草动物的牙口,没点气力嚼不了干草,红鬃马几下就把壮汉咬得血肉模糊。
另一个持刀手下,则闪到红鬃马身边,冲着马身挥刀就砍。
说时迟那时快,萧麦一个箭步上前,就把对方撞倒在地,然后压在对方身上,控制住对方的双臂。
他知道,敌人身上最危险的,是那把刀,所以得先把刀夺过来。
“该死,他的刀呢!”萧麦想夺刀,可因为看不见刀,而迟迟没有进展。
敌人被萧麦摁在地上,胳膊动不了,但手还能动,他直接翻转手腕,锋利的刀刃就砍进了萧麦的肩膀。
“啊!”
萧麦吃痛,全身缩成一团,忽见系统界面更新,“诛恶人数:7”。
“马哥已经得手了!我得赶紧撤离,换马哥输出!”
萧麦不在与敌人缠斗,顺势向旁边一躲。
敌人见盲眼少年闪开,正要起身,就看到那头威武的红鬃马,后蹄直立,前蹄高抬,而后“刷”的一下朝自己砸过来。
“咚——”
“诛恶人数:8。”
“还有一个。”
萧麦捂着肩伤,看向庆爷的方向,在他的视野中,那里仅有一道淡淡的红光。
红鬃马在以实力碾压八人后,也开始喘息,同时在庆爷面前游走,像狼一样寻找战机。
“这个庆爷很厉害吗?马哥似乎对他很忌惮。”萧麦心想。
“哈哈——”这时,庆爷突然发出了尖锐的笑声,“哈哈,杀得好,杀得痛快!我这辈子,还是头次见到这么聪明,又这么勇猛的战马。臭小子,没想到你还有将门背景。”
“将门?没听说过。”
“你不是将门中人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它也不是将门之马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好好好。”庆爷再度观察,发现萧麦确实不像军人,心中顿时有了计较,“这匹马如此聪明,看来,泰西派所失‘戾火’,到底是着落在了它身上!”
“也好,杀马,取火,成就神通。”
庆爷一声吼,仿若虎啸山林。
“嘡啷!”
萧麦听到了兵器摩擦声,庆爷似乎提起了某种长柄兵器,额头顿时沁出了冷汗。
一寸长,一寸强。兵击中,只要对面不是傻子,那短兵器想战胜长兵器,几乎就是不可能的。
萧麦只能猜出,庆爷手里是长兵器;红鬃马则看得清楚,那是一柄陌刀,杆粗如腕,刀口长直,专斩骑兵。陌刀之下,人马俱碎。
见战况陷入僵局,萧麦心想,正好趁这个机会,问一下庆爷把自己带过来的动机。
当初他故意挨这一顿打,没有早早召唤出马哥,就是为了把事情查清楚,到底谁要对自己不利。
“庆爷,我不信你这种人会讲义气,喝过酒又能怎样?你肯定是为了其他原因,才把我抓过来虐待。究竟是为什么?”
庆爷见红鬃马凶猛,不愿硬拼,也在寻找战机,所以不急于战斗,便回复萧麦:“我乃本地丐帮帮主。你这样的瞎子,天生就是乞讨的好材料,不好好利用一下,岂不可惜?”
“原来庆爷干的,是采生折割的买卖。”萧麦还想跟对方聊一聊,可话不投机半句多,面对这种彻头彻尾的恶棍,多说一句都让人恶心,“那可真该死啊!”
“我的命,我说了算;别人的命,还是我说了算!”庆爷挥动掌中陌刀,“这就送你俩归西!”
“嗖——”
银光一闪,陌刀挥下,红鬃马向后一跃,刀尖就从它的鼻尖划过,再听得“咔嚓”一声,陌刀就把成年男子两条胳膊合抱粗的柱子砍断了一半。
萧麦看不见,却能听见,那陌刀砍断了某种很坚固的物品,从中激荡而出的刀气,都刮到了萧麦脸上。
“好恐怖的力量,好可怕的刀!”
这种近乎于神仙打架的战场,萧麦一时间根本没有插手的机会,只得腾腾后退几步,躲到战局之外。
“马哥,小心!”
当前战局,庆爷攻,红鬃马守,因红鬃马没有兵器,挨上一记陌刀实在吃不住;但庆爷一方打得也很保守,因为畜生的韧性比人强得多,一刀没砍好,不一定要了红鬃马的命,反而红鬃马一蹄子踢到自己身上,必死无疑。
一人一马互相试探,在主厅里面转圈,萧麦则已经逃出主厅,站在院子里“观战”。
在他的视野中,红鬃马的形象是极其清晰的,庆爷则是一道红光。红鬃马跳来跳去,并不停地朝庆爷踢腿,铁蹄处时而激荡电火花,显然是在用铁蹄抵挡庆爷的长兵器。
“常言道,上砍骑兵,下砍马腿。马腿是马哥最重要的武器,也是它最大的弱点。这么打下去,迟早吃亏!”
萧麦很急,但他不知道的是,庆爷这会儿也很急。
红鬃马一蹄子的冲击力,能轻松超越一吨,莫说人,哪怕水牛都能一脚踢死。
庆爷心里没有吨位的概念,可陌刀每次被踢中,都震得庆爷双臂骨软筋麻。
庆爷可不是一般人,乃堂堂的“气体合一”境高手。巅峰时期,曾单靠一对胳膊,将一头两岁大的黄牛活活夹死而名扬一方,在江湖中号称“铁臂”。
如今年事已高,气血衰弱,但双臂仍能爆发出八百斤的气力,是故一刀下去就能劈断梁柱。
所以,当这双铁臂,被红鬃马震得受不了时,庆爷感到了无比的压力。
“必须速战速决!”
想到这儿,庆爷故意卖了个破绽,他右手挟持刀柄,先向左扬起,再向右边的红鬃马劈砍。这招幅度太大,拖慢动作,红鬃马趁机冲上前来,用脖子和肩膀抵住刀柄,然后猛抬双蹄踹向庆爷。
马踢腿的速度,比人出拳的速度快得多,萧麦124点的感官强化,也看不清红鬃马的动作,依常理言,哪怕庆爷这样的高手,这么近的距离也根本躲不开。
然而,庆爷竟借助红鬃马的肩抵之力,顺势闪到红鬃马右侧,堪堪躲过红鬃马的踢脚后,紧接着反手一拳。
“咚!”
八百斤重的拳力,重重砸在红鬃马的脖子上。
红鬃马破天荒地发出一声痛呼,腾腾往旁边平移两步,接着扑通一声跌倒在地。
庆爷攥紧左拳,深吸一口气:“没想到吧,我最拿手的,是拳法!”
说完话,庆爷已调整好气息,举起陌刀,就要将已经被打懵的红鬃马一刀两断。
“咚——”
说时迟那时快,庆爷忽觉耳后生风,想躲闪已来不及,一块砖头重重地砸中了他的后脑勺。
回头一看,竟是萧麦在朝他丢砖头。
“不知死活的东西!”
“啊!”
萧麦骇得后退一步,全身如坠冰窟,他没想到,自己拼尽全力掷出的砖头,竟然没把庆爷放倒。
庆爷甚至只是回头瞪了他一眼,就又转身,挥刀朝红鬃马砍去。
他的确为萧麦的偷袭而暴怒,但萧麦只是一个普通人,自己堂堂的气功高手,进入战斗状态后,筋骨皮肉都会大幅提升强化,站着不动让萧麦打,萧麦也伤不了他。
反观这匹红鬃马,八百斤的拳力,要不了它的命,最多让它原地呆愣一会儿,一旦回过神,又是自己的心腹大患。
所以他瞬间做出取舍,要先取了红鬃马的性命。
电光火石间,眼见庆爷就要下毒手,萧麦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冲撞到庆爷身上,然庆爷纹丝不动,就又摸索着,抓住他的刀柄。
要说,庆爷这一刀,为啥砍得这么慢?乃是因为,庆爷的气功修为,不足以支撑他随心所欲地使用。
这一刀要斩断红鬃马,必须默念口诀,将丹田之气汇聚于双臂,让双臂爆发出数倍于平常的气力,是故下刀速度很慢,给了萧麦可趁之机。
但庆爷对此并不以为然,只因运气已成,萧麦根本挡不住他,这一刀,照样让红鬃马一刀两断。
萧麦这边也急了眼,眸中迸出血泪,浸染了遮眼的白布条:“让你看看,89点拉磨值的含金量!”
他把庆爷幻想成磨,把陌刀幻想成杆,转身凭肩抵杆,振发全身气力——“给我飞!”
在萧麦的幻想中,凭这一招,非把庆爷甩飞出去不可,谁知,庆爷还是纹丝不动!
“混蛋,哪有练功不练下盘的!”
庆爷气急败坏,萧麦的力量,的确不足以把他摔倒,但却拦住了他的刀和胳膊,让这一刀砍不下去了。
高手对决,锱铢必较,多亏萧麦拖延这一瞬,红鬃马终于回过味来,蹭地一下站起身,跳出刀锋之外。
“该死!”
庆爷见大好机会,白白丢失,气得一脚踢到萧麦屁股上。
萧麦受这一击,当空旋转九十度,飞出数米,又滑行数米,跌入了屋内的草垛之中。
与此同时,红鬃马将屁股对准庆爷,一撂后蹶子,碗口粗的铁蹄,就飞踢向他的胸口。
庆爷只觉一团黑影越来越大,自己却无从躲避。
“咚!”
“嗖——”
梧都县丐帮帮主直接飞出主厅之外,在萧麦的视野中消失。
“诛恶人数:9。”
“任务完成。”
“基础奖励:强化点+9;随机奖励:经验值+200,武技+1。”
“鬼门关头走一遭,居然只加9点?我在老宋头家赚一天窝囊费,还有10点奖励呢!”好不容易打赢这仗,庆祝还来不及,抠门的系统就泼来一盆冷水。
“罢了罢了,点数全部加给血肉强化,经验值全部加给马哥,武技先留着。”
这次没再死磕感官强化,因为眼下需要尽快提升自愈能力,否则身无分文又身负重伤的自己,接下来就只有等死了。
经验值当然要留给马哥,这次无它相救,自己小命不保。
随着200经验值的加入,天马行空从1级升到了2级。
红鬃马得到强化,当即嘶鸣雀跃,欢快得像是给四蹄装上了弹簧,全无方才大战一场后的疲惫感。蹦跳之后,又跑来对萧麦是又舔又蹭,它真的很喜欢加点。
“马哥,我的屁股……唉,走不动道了。麻烦你驼我到后院……寻宝。”
切换游侠身份前,萧麦先发动了一次豪侠天赋,探查到了梧都丐帮的宝库。
众人狼吞虎咽,很快便吃得心满意足。
最后剔牙的时候,薛义说道:“萧兄弟,实不相瞒,我们这一趟,专为你的案子而来。”
“我的案子很简单,就是庆爷想搞采生折割,把我抓过去用刑,马哥为了保护我,跟他们打了起来。我想他们的尸体应该都还在,死因一验便知。眼下最重要的,应该是调查县衙灭门案!”
话音未落,萧麦忽然听见,从县衙大门方向,传来了推门声,便脱口而出:“有人来了。”
徐少野质疑:“哪有人?”
“啊!死……死了!”
推门而入的衙役,见到满院子的尸体,立即惊讶地叫喊出声。
“还真有人。”薛义意味深长地瞥了眼萧麦,然后又给徐、严二人使眼色,“走,处理一下。”
古代衙役,就跟如今的打工人一样,白天来衙门上班,晚上回到自己家休息。
可萧麦来到的这个世界,存在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——“神功绝学”。
衙门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,会在署内修宿舍,提供给衙役们居住。
这也是梧川县衙灭门案中,一下子死了这么多衙役的原因。
但总有些衙役,甚至为数不少,因为没住宿舍,昨晚就逃过了一劫。
见到准时来上班的衙役们,薛徐严三人出示令牌,让他们都在衙门外候着,不准妨碍捕门办案。
之后,重新关上了大门。
薛义转身对萧麦说道:“萧兄弟,要不你也先去牢里歇着?”商量的口吻,搭配命令的语气。
萧麦眉梢一挑,他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会很难,但那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,否则,自己的命运就要握在别人手里了。
“薛差爷、徐差爷、严大哥,我爹以前是捕快,我也学过一点,想助你们一臂之力。”
“啊?”
三人闻言皆是一愣,之后便是相顾而笑。
徐少野说话最不客气,笑完后,直接怼了一句:“一个瞎子,还想查案?”
萧麦顿时心口一揪,对于一个渴望从警之人而言,失明是巨大的打击。
可他还是强撑着说道:“常言说得好,是骡子是马,一遛便知。”
严智终于忍不住开口道:“要不,让他试一下?”
薛义立即反驳:“说的什么话,命案现场,就这小子一个活人,一没打他,二没骂他,三没拿他顶缸,居然还不知足,想干扰咱们办案,这不开玩笑嘛?“
萧麦算是听明白了,薛义和徐少野,以专业人士自居,根本看不起外行,懒得听自己一个无名之辈的意见。
“那就露一手,让两位瞧瞧,我究竟是不是外行。”
萧麦不再多言,循着血腥气,径直走到一具尸首边。
多亏双目失明,见不到尸首的惨状,让萧麦第一次验尸,就很轻松地进入了状态。
“人在死亡后的一个时辰左右,就会发生尸僵,先从面部开始,再扩散至躯干,最后到四肢末端。整个过程,大概在五至六个时辰内。该过程也会受天气影响,不过眼下正值春末,气温不冷不热,暂时不必考虑这一因素。”萧麦一边说,一边在尸体身上摸索,“面部僵硬,躯干僵硬,手臂僵硬,腿部僵硬,手腕未僵,脚腕未僵。严大哥,请帮我看一下尸斑。”
薛徐二人,起初对萧麦极其不屑,可听完这番话后,脸色立时大变,严智对萧麦也是刮目相看。
古代没有互联网,知识壁垒非常严重,哪怕是检验死亡时间这种仵作基本功,寻常人都闻所未闻。
萧麦说出这番话,就足够证明,他不是外行。
严智反应过来,立即说道:“我帮你看一下。”
“等等。”薛义阻止严智,又向萧麦问道,“考你一下,这人什么时候死的?”
萧麦很严谨:“要结合尸斑来看。”
“先不看尸斑。”
“那猜对了,可以让我协助三位吗?”
“考虑一下。”
萧麦立即给出答案:“案发时间,大概在五个时辰前。”
因不懂古代十二时辰与现代二十四小时的对应关系,萧麦没报具体的时辰。
另外,薛义的答复是“考虑一下”,而“考虑一下”往往就是“不同意”,所以萧麦又补充了两句:
“杀人案,无非为情、为仇、为财,激情杀人四种。我们暂时人手不足,建议先从仇杀开始,调阅这些年的卷宗,问询衙门里活下来的人——昨天晚上,不可能所有人都在衙门值班。”
“再双管齐下,查一下近些年来,县衙有没有办过冤假错案,得罪了人,当然,案子办对了,也可能招惹仇人。所以着眼点要在于大案,最好是牵扯到武林人士的案子。”
见萧麦说得头头是道,连一向穷横的徐少野,都情不自禁地露出赞同之色。
薛义也笑了笑:“看来,你爹还真是捕快!那行,看在同行的份上,就破例让你长长见识。”
萧麦顿时热血上头:“真的!谢谢!我不会让三位前辈失望的。”
“啊?”徐少野有些意外,他对萧麦虽已有所改观,但还没有带他一起办案的想法。
可谁也不知道,徐少野的凶神恶煞,只是他的伪装。
碍于一张娃娃脸,老是有人把他当小孩儿,进而生出轻蔑之意。
为求自保,他就习惯了扮狠装深沉,动不动撇嘴皱眉怼人,实际上自己也难受。
今见薛义、严智都同意萧麦加入,也就索性随大流,只是冷冷地叮嘱了一句:“莫要耍花样,否则定要送你去捕门大牢,好生吃点苦头!”
“明白,多谢三位前辈!”
“叮!”
“首次检测到宿主正在参与官方调查,是否切换官侠身份?”
萧麦没想到,自己竟误打误撞,解锁了系统的第三个身份:“官侠。”
官侠,萧麦猜测,应该就是为官方效力的侠客,例如《三侠五义》中的展昭。
前两次身份切换,无论从游侠切换到豪侠,还是从豪侠切换到游侠,都给自己带来了巨大好处。尤其是两大职业天赋,个个都是神中神的神通。
所以,当新身份出现,萧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切换。
系统界面基本保持不变,唯有右下栏的“游侠天赋:天马行空3级”,被一道飞来的水墨蝴蝶,变成了“官侠天赋:辟邪之眼0级”。
“辟邪之眼?什么东西?也没个介绍。先试试再说,辟邪之眼,发动!”
他猛地合上棺盖,长枪撞在棺盖上,直接落回到地面。
因其投掷者并非武人,而是不会武功的萧麦,所以杀伤力几乎为零。
“还有一个!”
棺材原地一跳,就朝萧麦飞了过来。
“我去!”
萧麦对这凭空转向,完全无视物理定律的一幕,惊得魂飞魄散。
但在没有腿麻的情况下,萧麦也没有逃跑,因为严智和徐少野已经做过示范,跑不赢!
眼见飞来的棺材,就要把自己砸成肉糜,萧麦当机立断,切换游侠职业。
“马哥救我!”
“嗒嗒嗒——”
一溜马蹄声从背后疾驰而来,萧麦听到声音,立马蹲身缩成一团,朝旁边拼命一滚。
可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滚,红鬃马与棺材已在萧麦正上空相撞。
“扑哧——”
棺材当即炸得稀碎,把尸人从里面甩了出去,红鬃马也被撞飞出几米远,在地上滚了几圈,又拼命爬起身,冲到萧麦跟前。
萧麦一把抓住缰绳,踩住脚蹬,纵身跃至马背上。
不及萧麦坐定,红鬃马扬起蹄子就往涧口狂奔,四只碗口粗的蹄子,溅起了一溜高高的水花。
“哪里跑!”
尸人含混地喊了一声,迈开步子就追了上来。他不会轻功,但光凭一身强悍修为,也能跑出轻松破纪录的速度。
游侠的身份天赋,除了能召唤马哥协同作战,还可以如低清晰度的热成像仪一般,在视野内显出罪人的影子。
萧麦回头一看,只见尸人的红色身影,已经追到了红鬃马屁股后。
“就是现在,马哥踹他!”
人跑得再快,也不可能比马快,红鬃马故意放慢速度,引尸人追至近前,撂起后蹶子就狠狠一踹。
“嗖——”
尸人被踹得飞了起来,在空中打了两个旋才落地,一时间有点懵。
“踢死了吗?”萧麦问道。
红鬃马使劲摇头,它踢中的是尸人的胸口,这种狂奔状态下的向后一踢,除非正中脑门,否则普通人都可能踢不死,更别说是尸人。
于是,红鬃马急停下来,调转方向,再次往尸人的方向冲去,准备来个助力飞踢。
尸人这会儿也回过神来,一使劲,身体好似装上了弹簧,直直地从地上站起,然后朝着红鬃马就迎面冲了过去。
“萧麦!”薛义捂着自己的额头,望着远处的战况,揪心地呐喊了一声。
他不知道,红鬃马为啥每次都会在关键时刻出现,但他觉得这场人马大战,不该有第三者插入。萧麦骑在马背上,不但拖慢红鬃马的速度,还会成为被尸人针对的弱点。
事实上确实如此,眼看红鬃马就要跟尸人撞在一起,尸人突然纵身一跃,跳过马头,扑向了萧麦。
“苍天保佑!”
薛义以为是萧麦失策,实则萧麦就是故意吸引尸人来攻,见尸人中计,他连忙一边祈祷,一边用双臂裹住了自己的头。
“咚——”
尸人一把揪住萧麦,二人当即从马背上跌下来。说时迟那时快,二人尚未落地,红鬃马就撂起后蹶子,狠狠一踹,又踢中了尸人的后背。
“咚——”
红鬃马这一脚,势大力沉,二人当即像稻草人一般,飞出十几米开外,重重地摔在地上,又在地上滑行了好几米。
古代衣物,大多是用纯天然植物纤维制成,少数为动物纤维,非常容易损坏,因此上至王公贵族,下至平民百姓,往往都会穿打过补丁的衣物。
萧麦这一滑,后背衣物直接破碎,蹭了一身的黑泥,险些没一口气上不来晕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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