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诡骨全文+番茄

龙飞有妖气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阿苦似乎是在劝告王换,阿苦的话,王换倒也听进去一半。不过,西头鬼市里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多了去了,花媚姐即便如阿苦所说,她也只是这些人的其中之一。白花花的大洋相互碰撞时,叮当作响,那声响会把人的良心和情义都敲的粉碎。王换对花媚姐并不反感,甚至生不出敌意,不管怎么去说,他也没有排斥花媚姐的理由,花媚姐一贯对王换还是很照顾的。阿苦走了之后,王换一个人来到花媚姐的板屋前。粉苏依然在抽泣,花媚姐劝了却劝不动。“不就是挣了几个脏钱,有甚么了不起。”粉苏拿了一条手帕,擦着眼角,碎碎叨叨的牢骚:“你们再活一辈子,也比不上我,我是靠自己挣钱的,那钱都干干净净,比你们强了一百倍也不止……”王换站在花媚姐与粉苏身边,想劝却又说不出口,粉苏这个性子,若不是...

主角:王换粉苏   更新:2024-12-10 16:3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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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王换粉苏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诡骨全文+番茄》,由网络作家“龙飞有妖气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阿苦似乎是在劝告王换,阿苦的话,王换倒也听进去一半。不过,西头鬼市里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多了去了,花媚姐即便如阿苦所说,她也只是这些人的其中之一。白花花的大洋相互碰撞时,叮当作响,那声响会把人的良心和情义都敲的粉碎。王换对花媚姐并不反感,甚至生不出敌意,不管怎么去说,他也没有排斥花媚姐的理由,花媚姐一贯对王换还是很照顾的。阿苦走了之后,王换一个人来到花媚姐的板屋前。粉苏依然在抽泣,花媚姐劝了却劝不动。“不就是挣了几个脏钱,有甚么了不起。”粉苏拿了一条手帕,擦着眼角,碎碎叨叨的牢骚:“你们再活一辈子,也比不上我,我是靠自己挣钱的,那钱都干干净净,比你们强了一百倍也不止……”王换站在花媚姐与粉苏身边,想劝却又说不出口,粉苏这个性子,若不是...

《诡骨全文+番茄》精彩片段


阿苦似乎是在劝告王换,阿苦的话,王换倒也听进去一半。不过,西头鬼市里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多了去了,花媚姐即便如阿苦所说,她也只是这些人的其中之一。白花花的大洋相互碰撞时,叮当作响,那声响会把人的良心和情义都敲的粉碎。

王换对花媚姐并不反感,甚至生不出敌意,不管怎么去说,他也没有排斥花媚姐的理由,花媚姐一贯对王换还是很照顾的。

阿苦走了之后,王换一个人来到花媚姐的板屋前。粉苏依然在抽泣,花媚姐劝了却劝不动。

“不就是挣了几个脏钱,有甚么了不起。”粉苏拿了一条手帕,擦着眼角,碎碎叨叨的牢骚:“你们再活一辈子,也比不上我,我是靠自己挣钱的,那钱都干干净净,比你们强了一百倍也不止……”

王换站在花媚姐与粉苏身边,想劝却又说不出口,粉苏这个性子,若不是花媚姐罩着,几乎每天都要挨打。

“怎么,你瞧我被人欺负了,你很开心?”粉苏跺了跺脚,自己躲到板屋的侧面坐着生闷气。

“他就这样,不用理他,一会就好了。”花媚姐对王换说道:“阿弟,进来喝杯茶。”

花媚姐的板屋永远是那么干净,清爽,似乎一粒灰尘都没有。花媚姐拿了茶罐,一边慢慢刷着茶海,一边说道:“这还是上次弄来的那一两老树大红袍,不舍得喝完,专给你留的。”

“阿姐照顾我,我心里知道的。”

“你心里知道,是一回事,肯不肯听我劝,又是一回事。阿弟啊,很多事情,你做之前也要多想一想。你若缺钱用,来我这里拆兑一些,凭你的人品,我还能不借给你?何必非要在曾虎的赌档跟他闹别扭?”花媚姐泡上茶,媚眼如柳,瞥了王换一眼:“前一次,我压下血鬼,就是不想让你跟他打起来,说句难听话,西头鬼市这么多年,与十三堂作对的人,那一个不是竖着进来,横着出去的?你可倒好,血鬼那边还恨你恨的牙痒,你又去招惹曾虎。”

“那也总不能叫人踩到自己身上来,阿姐,你比我更清楚十三堂的人,今日踩到我身上,明日就要踩到我头上,腰杆都直不起,还怎么做生意?”

“我只是不想让你得罪那么多人,你前脚离开赌档,曾虎后脚便喊了血鬼,一起去见龙头。龙头是龙头,可有了事,还要十三堂的领堂们去干,你把领堂都得罪了,以后便是给龙头递帖,龙头也不好向着你啊。”

花媚姐给王换端了茶,王换慢慢喝了一口,花媚姐说的有道理吗?似乎是有,可王换心里明白,一味的顺着十三堂,也不是事,这种事情,赶早不赶晚,若是优柔寡断,叫十三堂提前把阿苦或者道人给收拾掉,那就更没有出路了。

“十三堂是虎,苦田,道人,充其量,也就是一头饿极了到处找食的狼,与他们走的近了,十三堂就彻底容不下你了。”花媚姐也喝了口茶,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说道:“有些话,说与不说,都让我为难,阿姐只能给你提个醒,三天后,顾着你的货仓。”

“货仓?”

“不要以为你把货仓移走就没事了,外五堂那些人啊,比你想的更厉害些,话只能说到这里,你自己留神。”

王换一听这些,便知道自己当时悄悄移走货仓的事,或许又被十三堂的人查到了,货仓虽然隐秘,可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
王换看看花媚姐,花媚姐该是一直在用水牛奶洗澡,一张脸几乎瞧不出皱纹,白如凝脂。

他心里觉得有些奇怪,花媚姐照顾自己,由来已久,可这事跟别的事还有些不同,花媚姐把这消息提前露给了王换,说直白些,这就是吃里扒外,卖了自己人。

“阿姐,你跟我说这些,不怕别人知道?你终究也是十三堂的人。”

“我十几岁就离家了,在外面闯荡,一个女人,无依无靠,最后到了西头鬼市。有的路,不是我自己选的,我也没得选,我头上顶着十三堂的招牌,是因为十三堂那时给了我一碗饭,给了我一小块地盘。”花媚姐拿起一支细黑的洋烟,夹在同样细长的手指间点燃,一股淡淡的薄荷味便飘散出来:“你看我,平时和十三堂的人过往紧密么?我有生意,便宜了散客也不愿跟十三堂的人打交道。”

“谢谢你,阿姐。”

“谢什么。”花媚姐轻轻朝着王换喷出一口烟,笑着说道:“那时的我,不就是这时的你?”

王换和花媚姐聊了一会儿,从板屋出来时,粉苏瞥了他一眼,不肯理他。王换把花媚姐给自己的两只西贡蕉塞到粉苏手里,说道:“我一直信你,挣的钱干干净净。”

回去的路上,王换心里有些忐忑,也有些怅然,原本做好的计划,如今得被迫变一变了。花媚姐既然放了话出来,那十三堂的人,肯定要暗中对自己下手,这不能不防。

王换回到住处,黑魁和老断正在一起喝酒。黑魁原本是不喝酒的,只是年轻,遇到什么都想学一学,若不是这样,他也不会沾上赌瘾。

“三天后,有事。”王换坐下来,把花媚姐透的消息跟他们说了。

“是躲?是斗?”

“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?咱们已经躲过一次了。”王换拿了老断的酒瓶,喝了一口,老断什么都不讲究,只求一口好酒,连王换喝下去,也觉得这酒的确不错,他轻轻砸了咂嘴,说道:“狼来了,你跑,他占了你的窝,下次还要追你,现在即便打不死他,也要打疼他,叫他老实几天,等咱们准备好,就能和他正儿八经的拼一拼。”

黑魁点点头,老断不置可否,又夺回自己的酒瓶,唯恐王换多喝。王换笑了笑,老断这人一提起酒,除了对老瞎子大方一些,对别人都小气的紧,一口也不肯给人多喝。

第二天鬼市上灯时,王换和黑魁搭了板房,又挑起了算卦的幌子。黑魁拿桶去照顾卖羊杂的生意,王换在小桌前坐了一会儿,道人就趿拉着一双破布鞋,带着两个跟班来了。

两个跟班抬了一张小床,床上有个被缎子罩起来的竹筐,框里铺着薄薄一层棉垫子,一只二尺来长,浑身火红的小狗,卧在竹筐里打盹。

“来吧,算卦。”道人自己拎着一个食盒,放在王换桌上:“算一算,老子什么时候死,怎么死。”

“你就饿成这样?出门也带着食盒?”

“放屁,这是老子给小狐狸配的狗食。”

“两件事,第一个,十三堂要对我动手,应该是想动我的货仓,我忍了几次,这次不打算忍了,实在忍不住。”

“忍不住,那你就叫出来。”道人呲着一口黑黄的牙,笑道:“老子借给你几个人?”

“不用,他们暗地里动手,也还没明着撕破脸皮,我自己应付。”王换打开食盒闻了闻,只觉得狐狸狗的狗食居然比西头城饭馆子里的饭菜都香:“第二件事,狐狸狗现在不能用了,朝后推一推,十三堂劫我的货仓,我要应付他们,自己的事得延后。”

“老子跟你说句实话。”道人从食盒里捏了点狗食,填在嘴里尝了尝,皱了一会儿眉,说道:“老子不想跟苦田那帮泥腿子多打交道。”

王换顿时觉得为难,这种情况是最让人头痛的,三方联手,里头若有两方相互瞧着不顺眼,那迟早会出大事。

然而,凭着西头鬼市目前的局势,除了苦田和道人,就再没有别的势力可拉,不管怎么样,也得将苦田还有道人捏到一起去,至少等熬过了难关再说。

“阿苦那人,我心里有数。”王换取了纸笔,推到道人面前,说道:“我给你算,你先写个字出来,随便写。”

道人不怎么会用笔,一巴掌攥着笔,另只手抠着脚,想了半天,才在纸上歪歪斜斜的写了个“死”字。

“就是这个字,给老子算吧。”

王换看到道人写的这个字,心头的预感便不是很好。有些人喜欢特立独行,总觉得自己走的路和别人的不同,是一条捷径,可捷径往往也是险路。

这些人,并不十分聪明,譬如打麻将时,明明有了听牌,却偏要拆开了打掉,可下一张牌,或许就是本该胡的那张牌。

王换拿了那两枚磨的精亮的铜钱,抛在桌上,铜钱摇摇晃晃的转动了几圈,停了下来。

王换看了两眼,道人是那种一线到底的命,意思就是说,他的命格简单,命数也不复杂,一眼就能看到底。

“你的阳寿很长,能活九十四岁。”王换看过了铜钱,轻轻收了起来,握在手里,接着说道:“你死在一个外地人手里。”

“老子能活那么大?”道人咧嘴笑了:“能活到九十四,还在乎最后是怎么死的?”

王换跟着笑了笑,可缩在桌下的手,却攥紧了两枚铜钱。

他猛然有一种预感,他相信自己的预感,那个将要杀掉道人的人,已经离这里不太远了。


血鬼这两句话,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,一个手下立刻拿了一只黑黝黝的哨子,放在嘴里使劲的吹响。

哨子的声音很大,像一群乌鸦在叫。哨声穿过一片一片飘荡在上空的雾,传出很远。

乌鸦哨的哨音飘过了食坊,飘过烟栏,也飘过了鸡笼。正在板屋外面仔细磨指甲的粉苏抬起头,目光有点茫然,他在回忆,因为有个岁数很大的老人好像说过,十三堂的乌鸦哨上次在西头鬼市吹响的时候,还是前清。

鬼市有些骚动,很多人在朝哨声响起的地方跑,有十三堂的人,更多的是看热闹的人。

王换站着没有动,黑魁到板屋里拿了一把刀出来,是乡下用来铡草用的铡刀拆掉的刀片,六七寸宽,四尺长。黑魁每天除去吃饭睡觉,就在用磨刀石磨这把刀。

十三堂在西头鬼市的分量,王换不会不知道,但他不能跑。一旦现在跑了,以后就永远不要再想回到西头鬼市。

大约就是不到一顿饭的功夫,平常冷冷清清的鬼市南栅栏这里,聚起了很多人。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都到了,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十三堂的快脚,这些人暂时没有动手的打算,这是血鬼的事,除非到了迫不得已,十三堂其余的盘子才会帮忙。

血鬼的手下用的全是四寸斧,二十来把斧子,映着月光和灯火光,化作一个扇面,在逼近王换的板屋。黑魁双手掂着铡刀,朝前走了走。他晚上吃了六七斤羊杂,现在也想活动活动手脚。

王换没有动,血鬼的人都到了,暂时也没有动。十三堂没有傻子,尤其是领堂的人,个个都是粘毛比猴子都精明的角色。这两年,王换的生意做的大,且很稳,若是没有一点根基和依仗,很难有这样的大手笔。血鬼到现在还不知道,王换背后是不是有人。

血鬼是抱着试探的心,但他绝对不怕,黄三响说过,早就想平掉王换的盘了,若血鬼动手,真碰到了刺,黄三响会帮忙。

血鬼微微朝后退了一步,这是示意动手的信号。他做好了打算,今天就算平不掉王换的盘,被逼到这份上,王换背后的人,也要露面。

二十来把雪亮的四寸斧都已高高举起,血鬼退后一步,持斧的快脚刚要冲上前去,人群后突然传来了花媚姐尖利的叫声。

“等等!!!”

花媚姐是被人用滑竿抬来的,她脚上穿着上海买回来的女人鞋,走不快。花媚姐下了滑竿,粉苏就在前面开路,其实这完全多余,熙熙攘攘的人群,用不着粉苏驱赶,人一瞧见粉苏的样子,便都自觉闪到一旁去了。

“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,我很少管闲事,可今天,就非要当一次和事佬了。”花媚姐穿过血鬼手下二十多个快脚,站到他们和王换中间,喘了口气,先对王换说:“阿弟,你莫惹事,这个面子,给不给阿姐?”

“我一定给。”王换也挡在黑魁身前,说道:“看他给不给。”

“你给面子,那就好了,他的事,我来同他讲。”花媚姐转过身,压下两个快脚手里的斧头,走到血鬼身边,血鬼头顶的癞痢又在流血,血迹顺着眼窝流到鼻尖,花媚姐皱起眉头,丢了块手帕过去:“擦了再说话。”

“阿姐,这块手帕,你用过没有?你要是用过,我就拿来擦脸,你要是没用过,我也不用。”血鬼接过手帕,放在鼻尖闻了闻。

“你要死啊?”花媚姐骂了一句,小声说道:“把人带走,今天这事,算了。”

“阿姐,手帕你没用过,还你。”血鬼把手帕还了回去,拍了拍自己的胸口,说道:“阿姐,咱们十三堂,就像我身上这块皮肉,本来嘛,好好的,现在像是插了根钉子进来,不仅难受,还要流血啊,比流血更要命。真要流血,老子天天流,阿姐你月月流,没所谓的,吃几碗血红汤就补回来了,这可流的是白花花的大洋,你说我肉疼不肉疼?”

“血鬼,我不同你打嘴官司,这事你听我一句。”

“我的人都到了,退了不妥,阿姐,你是怕我走眼,踢了包着石头的布?实话讲,黄三响的人在这里,有什么,他不会看着不管。”

“血鬼,你真是想死么?”

“你都喊我血鬼了,我本来就是鬼,鬼会怕死?”

“唉……”花媚姐叹了口气,忍着血鬼头顶癞痢散发的臭味,朝他跟前凑了凑,小声说道:“跟我来,我带你看样东西,看完,你还要动手,就由你。”

花媚姐说完,起身就走,血鬼微微一沉吟,跟了过去,毕竟都是十三堂的人,尤其花媚姐,能不得罪,还是不得罪的好。

花媚姐带着血鬼,走到了眉尖桥的桥头。河风很大,花媚姐梳理的整整齐齐的头发被吹乱了,她背对着桥下的眉尖河,对血鬼使了个眼色,示意血鬼朝河里看。

血鬼朝桥下的河面望去,贴着河岸的地方,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艘小乌篷船。船又小又破,船头挂着一盏气死风灯。

“阿姐!”血鬼楞了一下,眼睛瞬间睁大了,不知是河风太猛,还是他心里哆嗦,血鬼猛的抖了抖:“这船!什么时候来的!?”

“我劝你忍一忍。”花媚姐可能也不想在这里多呆,径直顺着来路朝回走,一边走一边说道:“我想,你该服龙头的吧?否则,你也不会每年给他交奉例,有事了听他调遣,对不对?”

“除了你,十三堂谁能不服龙头。”

“莫说废话,同你讲,那小子刚到西头鬼市,开始朝古行伸手时,龙头就盯上他了,他要是颗好拔的钉子,会容他留到现在?血鬼,你真动了他,那条船,会来找你。”

血鬼不说话了,心里却在咒骂那条见鬼的破乌篷船。

等回到原处,血鬼的脸色很难看,花媚姐顾着他的面子,让人先把周围看热闹的人群给轰散。等人群散去,血鬼带着自己的人从南边走了。

“阿弟,没事了,你做你的生意。”花媚姐不想在外面多说什么,交代了两句,转身要走。

“等一下。”王换回到自己板屋,端了两只大玻璃瓶出来:“阿姐,秃黄油。”

花媚姐笑了笑,让粉苏去拿。粉苏鼓着腮帮子,很吃力的抱着两只玻璃瓶走了。

血鬼带着人离开,看热闹的人群也散了,但王换没有走,四平八稳的继续坐在小桌前。虽然走的走,散的散,暗中却有很多眼睛在盯着他,现在就走,即便走的从容,也意味着示弱。

一直到过了子时,王换才招呼黑魁收摊。黑魁将板屋拆了,木板都堆到栅栏底下,又把屋里的东西归置到大竹筐中,背在身上。两个人穿过三道街,来到小院,王换掀开那口枯井的井盖,坐在井沿边,从旁边摘了一条小黄瓜。

等到黄瓜吃完,他冲着井口说道:“老断,搬家。”

一件一件用软布和草纸包裹着的瓶瓶罐罐,从井底运出,再放到黑魁推出的一辆小车上。这些日子为了凑钱,货出去不少,只剩下了十余件。等这些瓶瓶罐罐全都运出,那个双腿齐根而断的老头儿,徒手攀着井壁,快的像一只壁虎,蹭蹭的蹿了上来。

月光明亮,黑魁抛了个酒瓶给老断,老断也顺手摘了条黄瓜当下酒菜。他没有腿,身子就剩半截,但两条手臂粗的吓人,手掌也特别大,蒲扇似的。

老断吃完了黄瓜,喝了半斤酒,抹抹嘴,一句话不说,用手撑着地面,挪到墙根。没有腿的人,行动必然不如四肢健全的人快,老断却是例外,正因为没了腿,他的身子很轻,手指扣住墙壁上细小的砖缝,飞快的攀上墙头。一攀上墙头,老断宛如飞檐走壁,瞬息之间,已经消失在夜色中。

黑魁推起小车出门,王换反手锁好院子,两个人顺着院外那条小巷朝西走。

他们走出去大约二十步远,一道几乎融化在夜色中的影子,悄然尾随了过来。影子移动之间,脚步比猫的脚步都轻,丝毫没有任何声音。

王换和黑魁走到小巷的尽头,朝北边转了个弯,影子加快速度,想要跟上,这时,将要转弯的王换停下脚步,从口袋掏出一包烟。尾随的影子机敏异常,立刻也停下脚步,紧紧贴着墙壁。

他站的位置很巧,恰好便是月光洒落下来的死角。

王换叼着烟,用洋火点燃,深深抽了一口。那道黑影屏气凝神,只有眼睛在暗夜中散发一点点微弱到察觉不出的光。

但黑影完全没有料到,也完全没有看到,自己身后那面墙壁的墙头,静伏着没有双腿的老断。

透过老断乱糟糟的头发,能看到他的眼睛,老断的眼睛是灰色的,没有一丝光彩。

王换抽了两口烟,迈步转过拐角。尾随的黑影立刻一动身躯,想要跟上。

伏在墙头的老断也动了,一只手搭着墙头,另一只手垂下来,在影子面前轻轻划过。影子没有防备,因为他想不到,这世上能有人无声无息的距离自己如此之近还不被察觉。他仅仅能看见一只大的有点离谱的手,还有这只手的手指夹着的一把三寸长的小刀。

老断收回手,攀着墙头穿行,很快又消失在黑暗中。

墙根下,影子倒在血泊中,脖颈被划开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,血流了一地。


天九的江湖生涯是从盗墓开始的,他丢弃了自己的生意之后,跟着一伙儿下三滥的土龙混日子。天九毕竟以前做过生意,在这一帮人里算是讲究诚信的,在他的感染下,这一帮原本不成器的土龙,竟然做出了一番小事业。

他们得手的第一桩买卖,是一个民间乡绅的墓。尽管只是个民间土财主的墓,但陪葬真的不算少,没有太多的冥器,主要都是金银器皿,只铸造成元宝形状的黄金,大概就有二百两上下。

有了这笔收获,天九原本是很有希望带着手下这帮人继续做大的。

得手的当天,天九带着手下人到城里去庆功,两杯酒下肚,天九那种隐藏在骨子里的豪爽气就勃发出来,立刻转移了喝酒的地点,当城里一个很有名气的烟花青楼喝花酒。

天九在不喝酒的时候,可以保持清醒的理智,但一喝酒,就有点失态。他跟烟花楼的人吹牛,说自己一夜之间富甲一方,烟花楼的人都是什么角色,围着天九一通吹捧,天九很高兴,把刚刚从墓里带上来的一两一个的小金元宝拿出来,捡了两个赏人。

天九的运气,是非常非常邪门,邪门到让人无法想象。陪他喝酒的烟花楼的一个女人,是墓主的嫡系后裔,只是家道中落,活不下去了,才到烟花楼里挣钱。

墓主家的后裔都找不到老祖先的墓,天九却找到了,这件事被捅了出去,天九侥幸逃脱,手下的兄弟被抓了好几个,天九用那些黄金换了钱,才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兄弟给弄回来。

这就是天九的经历,反正后面两次惹麻烦,和这一次大同小异,总之是没有富贵命,只要一有收获,必然会有厄运接踵而至。

“你手里有黄金骨头?”

“有。”天九坐在小凳子上,斜伸着一条腿,说道:“一小节手臂上的臂骨,我听人说,你要这种黄金骨头,就过来问问。”

“我是要黄金骨头。”王换突然一把揪住了天九的衣领:“但我不想让人骗我。”

天九的一条腿收了伤,在这种狭窄的小屋里,也没想到王换会突然动手。天九被揪住衣领,似乎也没什么惧色,只是看了王换一眼。

“我哪儿骗你了?你连货都没有看,你怎么知道我骗你?”

“若我记得不错,听鬼市的人说过,天九今年的岁数,少说得有六十了,你呢?”王换死死盯着对方,说道:“你今年贵庚?”

面前这个天九的岁数,大概在四十岁上下,跟传说中的天九差的多。

对面这个天九的太阳穴上,好像有青筋突突的跳动了两下,他狠狠的咬咬牙,说道:“我的兄弟,现在遭了难,你说我不是天九,我要怎么证明自己是?”

“你是不是天九,其实也无所谓,我只要黄金骨头,你是天九也好,不是也好,跟我没有什么关系,我只不过不想让人哄着骗着做生意。”王换松开了天九的衣领,从面前的小桌上拿了烟,说道:“货在哪儿?先看一看。我想跟你提个醒,如果你手里是假货,只是想来这里招摇撞骗,你现在走,我不跟你计较。”

“货在这儿,验货吧!”

天九突然就抬起了自己的左臂,嘭的一下子放到了王换面前的小桌上。他从烟盒里抽了支烟,点燃之后猛抽了一口,接着唰的拔出一把匕首,在小臂侧面一划。

这一刀划的很重,天九的小臂立刻被划开一道很深的伤口。鲜血淋漓,天九死死的咬着嘴里的烟,用刀尖把绽开的皮肉拨开。

不断流淌的鲜血里,露出一小节金灿灿的骨头,尽管板屋里光线昏暗,可王换仍然能看到这截黄金一般的骨头。

他大吃了一惊,因为在此之前,他一直都觉得,这种黄金骨头失落在很多人的手里,当做一种藏品保存起来。他从来没有想过,黄金骨头竟然会在人的身上。

“十几年前,这截骨头就在我身上了。”天九痛的满头大汗,声音也在发颤:“我的兄弟被扣了,我要一千八百大洋去救人,这截骨头,你收不收。”

这一瞬间,王换突然就意识到,自己先前的判断或许错了。面前这个看着只有四十岁上下的人,估计真的是天九。

十几年前,天九把这截骨头安到了自己身上,就因为这截神奇的黄金骨头,让天九减缓了衰老,已经六十的人了,看着却好像四十来岁一样。

“先把伤口包起来吧。”王换从板屋里一个布包中取出了外伤药,在西头鬼市厮混的人,经常要备着这些外伤药,以防不测。

“我急着用钱,要去救人。”

“现在怎么把这截骨头给取出来?”王换摇了摇头:“你总不能要钱不要命吧?”

天九犹豫了一下,还是拿起了伤药、

王换对这个天九的印象,突然好了起来。天九说的,他需要钱,是为了去救自己的兄弟,这年头,为了救朋友而甘愿承受割肉断骨之痛的人,的确是不多了。

“你需要一千八百大洋?”

“一千八百大洋,少了不行,多了我也不要,我要去救人。”

“今天下雨,临时拆兑,也拆兑不来这么多,明天这个时候,你到这儿取钱。”王换看着天九熟练的把伤口包扎好,就递过去了一支烟,说道:“这截黄金骨头,我要了。”

“好,明天这个时候,我来取钱。”天九点燃了烟,坐在凳子上不知道想些什么,等这支烟抽完,天九站起身,推开板屋的人,又戴上自己的斗笠走了。

临走之前,天九又回头看了看王换,王换冲他点了点头,天九似乎安心了些,转身走了。

等天九走了之后,王换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。在此之前,对于黄金骨头的认识,全都来源于道听途说,黄金骨头,是不是真的有起死回生的功效,王换并不知道。但今天遇到天九,王换一下子激动了起来。天九的手臂上,只镶嵌了很短一截黄金骨头,却让他这十几年来衰老的很慢。

一截骨头,就有这样的效用,那完整的黄金骨头如果真的拼凑齐了,一定会让王换达到目的。

这时候,王换突然想起了秀秀,想起了从幼时一直到成年的经历。

王换点了一支烟,在板屋里来回的踱步,他此刻的感受很复杂,兴奋激动之后,却又有一种难言的伤感。已经好几年了,他一直生活在尘世中,可秀秀没有机会体味这种人间烟火。

他相信,一切都还有希望,只要找齐了黄金骨头,那么,他的执念,一定会完成。

王换抽着烟,走了一会儿,板屋外面仍在下雨,屋子里只有一盏昏沉的油灯。黑魁到食坊那边吃饭,现在还没回来,王换知道,黑魁多半是到卖牛肉那家去聊天了。卖牛肉的李老头的小女儿,今年刚十八岁,黑魁和王换说过,他想去给李老头提亲。

走着走着,王换停下了脚步,他嘴里叼着烟,脑海中林林总总的念头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。

他发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。

板屋虽然小,灯光虽然昏沉,但王换能看到桌子板凳的影子。甚至连小桌上面放着的一只酒瓶,也在地上留下了一半儿影子。

可王换看来看去,才陡然间察觉到,自己的影子不见了。板屋中的所有东西,在油灯的照射下,都有影子,唯独自己的身躯,仿佛变成透明的。

他的额头上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一滴冷汗,他觉得,自己的影子很可能是丢了。


西头鬼市的市坊平息了,王换货仓小院,也平息了。老瞎子不肯走,非要和大哑巴把棋下完。大哑巴和小哑巴有几分相似,该是亲兄弟,他很憨厚的笑笑,咿呀了几声,表示这盘棋下不过老瞎子。

“既然认输,那便不下了。”老瞎子拿起盲杖,颤巍巍的站起身:“老断,给开开路,咱们要走了。”

老断二话不说,起身攀爬到房顶,没入黑暗中。过不多久,房顶那便传过一阵啾啾的鸟鸣,老瞎子耳朵非常灵,示意众人离开。小哑巴搀着瞎子,从小院出来,又转出了眼前的胡同。

老瞎子这帮人离去时,麻皮他们也从西头城东门走出,几辆马车呼啸而过,死伤的手下都在马车里,该治伤的治伤,该埋的拉去埋掉。

“血鬼!我咒你八辈祖宗!”麻皮心中窝着火,原本觉得十拿九稳的事,而且血鬼事先踩了盘,谁知道这么多人来劫货仓,居然还吃了大亏:“你踩盘踩的是个屁!”

“老子怎么知道这些鬼东西是从哪里钻出来的!”血鬼很不服气,又疼的呲牙咧嘴。他右手上三根手指被削掉一半儿,每根断指都用细线紧紧的束缚住,又上了药。

“血鬼,去跟龙头交差吧。”曾虎直到此时,才发现自己的手掌肿的厉害,他哼了一声,说道:“你们俩信不信,跟我动手那人,手掌肿的只会比我更厉害些。”

三个人一路走,一路说话,劫货仓这件事,是血鬼与曾虎出面,找龙头谈的。如今事情搞砸成这样,他们就不知该怎么去和龙头交代了。

“这事,总透着蹊跷。”麻皮皱着眉,说道:“劫货仓的事,只有十三堂的领堂知道,你们不觉得,王换那货仓,今天明显有了防备?”

“是啊!”血鬼痛的说不出话,听到麻皮开口,也急忙憋着一口气说道:“老子派人踩盘时,货仓就没什么人,等我们一来,那些怪里怪气的鬼东西就一个一个冒出了。”

三个人相互对视一眼,遇到这样的情况,拿脚后跟想想也明白,是有人将消息透了出去。

他们走到眉尖河南边的七孔桥,在河岸边蹲下,各自清洗掉脸上身上的血污。

“会是谁?”

“十三堂的领堂里,平日也只有花媚姐和薛十三,跟那小子有些交往。”

“花媚姐,那是成了精的狐狸,她会做傻事?你们信么?”

三个人又相互对视一眼,花媚姐的精明,人尽皆知,无论做什么,花媚姐起码还有一条线,怎么做也不会越线。但薛十三就不同了,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,若是搬了足够的钱过来,薛十三连他爹也敢杀。

“薛十三现在在哪!?”血鬼一想到这儿,三根断指仿佛连着心,碰一碰便痛到骨髓里,他死咬着牙,问道:“现在就去找他!”

“他该在赌档。”曾虎咧嘴一笑:“他在赌档占一成股,唯恐我的人会做黑账,每天只要闲着,就会在赌档那边盯着看。”

三个人进了西头鬼市,朝赌档那边去。到了赌档,曾虎去把薛十三喊了出来。薛十三还不知道怎么回事,等看见血鬼和麻皮的脸色,薛十三便感觉不妙。

“你们?”薛十三挤出一丝笑意,跟十八岁的姑娘头次入洞房一般,怯生生的问道:“你们这是怎么了?”

“我们去办了点事,多半是遭人给卖了,老子还少了三根手指。”血鬼举着自己的手,笑着问道:“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不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薛十三立刻把头摇的拨浪鼓一样:“不知道。”

“知道或不知道,不用跟我们讲,去跟龙头讲吧。”

曾虎和麻皮一人一边,架起薛十三就走。

西头鬼市最大的势力是十三堂,十三堂最大的头领就是龙头,但龙头极少会来鬼市,他平时住在西头城旁边的一处大院。

薛十三见过龙头,不过次数不多。龙头不常见人,薛十三也不愿见龙头。他每次见过龙头之后,总要做几次噩梦。若不是被曾虎和麻皮硬架着,薛十三死都不会到龙头这里来。

龙头家有一间大屋,专门造的,龙头没事时就呆在大屋里,一呆可以呆上一两天不出门。那间大屋,麻皮他们没有进去过,也不知里头到底有什么好玩的,能勾住龙头。

大屋门前,有一个老头儿,这老头儿叫阿七,从龙头父亲那一辈起就跟着做事的。阿七坐在大屋门口,时而望望天,时而低头看看自己的手。

“七爷,我们要见见龙头。”曾虎在西头鬼市出名的横,只是到了阿七跟前时,就很恭敬。这种跟了家主一辈子的老人,说话是很有分量的。

“有什么事?”

曾虎暗暗吸了口气,每次来见龙头,先要将事情跟阿七说了,阿七去告诉龙头,龙头肯见,他们才能见到龙头。今天这事,说起来有些丢人,但曾虎不敢说谎。

“七爷和龙头讲一下,不是兄弟们不出力,这是出了内鬼,事先将消息透露了出去,人家有了防备,我们才会吃亏。”

阿七点点头,转身打开大屋的门。门一打开,便听到了一阵委婉的琵琶声。龙头喜欢听琵琶,麻皮趁着阿七开门时,暗中朝里面望了一眼。

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,正在弹琵琶,瞧起来,姑娘的模样是很端正的,只不过还没瞧清楚,阿七就从里头关上了门。

“我真没有!”薛十三慌了,先看看曾虎,又看看麻皮,最后才看看一脸狰狞的血鬼:“我是十三堂的人,怎么会卖了自己兄弟。”

没人理会薛十三,他们信不信薛十三,这都不要紧,关键的是,龙头只要不信薛十三就好,那样的话,今天的事,大部分责任都会摊到薛十三头上。

等了片刻,阿七打开了门,叫他们都进去。麻皮他们突然有一点兴奋,这个神秘的大屋,以前还从来没有进过。

“龙头在大屋最里面,鱼塘旁边。”

“鱼塘?”

阿七不答话,侧身让开一条路。四个人依次进了门,弹琵琶的姑娘依旧在弹,目不斜视。

大屋确实很大,长宽均有七八丈。等四个人进了门,才看到大屋里其实空荡荡的,竟然什么都没有。

龙头坐在大屋尽头,背对着他们,四个人走近之后,隐约看到,龙头是坐在一个两丈方圆的水池边儿。

龙头什么都没有说,静静望着水池。无论麻皮,血鬼,还是曾虎,不仅在西头鬼市有名有姓,即便放到外头,也算一号人物。

只是站在龙头背后时,他们都感觉心口压着一块石头,沉重的要死,压的自己喘不过气。

麻皮的嘴皮子还算利索,被曾虎和血鬼推到前头,把今天的事说了一遍。都是老江湖了,该怎么说,麻皮自然知道。劫货仓的过程并不要紧,要紧的是把有人提前告密的情形着重说出,只要龙头信了,劫货仓失手这件事,就能说得过去。

“十三堂的领堂,会有人透风出去?”龙头听完,沉默许久,在鱼钩上挂了一条蚯蚓,又把钓竿放到鱼池,说道:“那是吃里扒外,会被点天灯的。”

“一定有人透风出去,否则不会遭人打的这么惨。”麻皮看了薛十三一眼:“至于是谁透的风,那还不好说。”

“不是……不是我……”薛十三头上汗如雨下,脸上的五官都挤到一处去了。

“现在可不是前清,听人说,现在判案子要和洋人学,什么都得讲证据,没有证据,是不好定人罪的。”龙头稳稳的握着钓竿,说道:“你们有证据,是薛十三透出的风?”

“这个……这个倒是没有的……只是他平时……”

“什么事,要自己看到才作数,不要凭猜,你既然没看到薛十三给人透风,就不能冤枉他。”龙头打断麻皮的话,说道:“薛十三,以前西头鬼市十三堂若出了内鬼,你知道是怎么点天灯的吗?”

“不……不知道……”

“点天灯也有讲究的,从头上点起,那是点天灯,从脚上点起,那是点地灯。内鬼都要点地灯,为何?点地灯,死的慢一些。我小时,见过一次,把人绑了,倒挂起来,两只脚缠紧,脚趾缝里放一根浸了油的灯芯,用火点了,看灯芯慢慢的燃。从脚燃到小腿,人说不准还没死,你和他说话,他还会同你眨眼睛。”

薛十三的脸,比死人还要难看,麻皮他们三个,都是心狠手辣的主儿,可听见龙头慢条斯理的讲,三个人都觉得牙根子在发痒。

“薛十三,你来瞧一瞧,我养的鱼,你若中意,就送给你。”

“不……不……”薛十三只觉得自己尿急,快要尿裤子了。

“龙头在叫你!”麻皮和曾虎一起压着嗓子,不约而同伸手将薛十三给推了过去。

薛十三和打摆子似的,哆哆嗦嗦走到龙头身后,龙头拉起钓竿,鱼钩上的蚯蚓不见了,却没有鱼上钩。


王换又穿过三道街,回到西头鬼市。

夜晚的西头鬼市,就像一座城。鬼市最西边,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,鬼市入夜上灯,破晓散去,整整一夜的时间,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。食坊这里,万年不变,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,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,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,他们所在乎的,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。

说来不可思议,偌大的西头鬼市,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。那时候的眉尖河,还有渡口与小码头,南来北往的客商,船工,时常上岸来买吃的。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,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。有些走江湖的人,也到这里祭五脏庙,顺带说一些事情,久而久之,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。

再后来,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,趁夜到这儿销赃,渐渐的,买主多了,卖主也多了。一年,十年,五十年,西头鬼市的形成,有一个漫长的过程,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。

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,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,还没到茶摊跟前时,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,与王换走了个照脸。

这是苦田的人,出了名的彪悍好斗,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。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,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,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,成不了大事。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,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。

王换感觉,苦田人和十三堂,迟早会有一战。

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,上个月,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,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,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,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。

王换走过面摊,来到凉茶摊子前,天虽开始转暖,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,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。

凉茶摊的老板,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。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,一年见不到太阳,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。凉茶姑娘就很白,两只眼睛特别大,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。王换始终觉得,凉茶姑娘的头发,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,所以,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。

“换哥,还是老样子?”小茶碗看到王换,立刻笑了,牙齿比脸还要白,她笑起来的时候,精神就非常好,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:“缅栀子茶,不加甘草水的。”

“对,缅栀子茶,不加甘草水。”

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,他并不爱凉茶,每次来小茶碗这里,要一碗缅栀子茶,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。

小茶碗睁大眼睛,眼巴巴的望着王换,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,若喝的慢些,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。

“小茶碗,茶钱。”王换取出一块大洋,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。

“换哥,不要,我不要……”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,眉头轻轻皱了起来,乌溜溜的大眼睛里,闪着急切的光:“换哥,我等你来喝茶,可不是要收你的钱……”

“你不收,我以后就不来了。”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:“我说话算数的。”

王换离开茶摊,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。食坊旁边就是烟栏,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,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。

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,从这里经过,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。

黑魁和王换说过,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,人进去就出不来了。

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,这里显得颇为安静,木板房也搭的大。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,拆搭都很方便,上灯时搭好,破晓时拆掉,因此,脸面再大的人,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。

王换吸了口气,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,他过去时,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,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,满面红光,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。

“粉苏。”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(跑腿打杂的伙计):“阿姐在的吧?”

鬼市十三堂,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,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,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。

粉苏是个男人,原姓苏,二十七八岁,天生黑面皮,总爱擦粉,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,无论春夏,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,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。

“阿弟,你运气蛮好,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,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,破例来早,倒让你撞到了。”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,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:“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,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?”

“食坊的面摊,都请你吃遍。”

“你说真的啊?”粉苏很高兴,单手端着下巴问道:“什么时候嘛?”

“我和阿姐谈事,你去吃面,我请。”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,转身朝木板屋走去。

从外面看,木板屋是极简陋的,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,别有洞天。一座板屋隔成三段,外头见客,中间打牌,后面休息,板屋的家具,全部紫檀,不过不是老东西,正经老紫檀家具,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。

王换进屋的同时,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。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,见过一次的人,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。

“阿弟,正宗的老树大红袍,我也只能弄到一两,来尝一尝。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,也是兰花指,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。

“阿姐,看一看货。”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,尚未打开,花媚姐的一只手,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。

“不急,聊两句别的。”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,保养得当,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,不说年龄,只看脸盘,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。她的肤色,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,旗袍紧裹腰身,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,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。

“阿姐,聊些什么?”

“阿弟,尝尝,这茶蛮对口。”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,轻笑一下,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,等喝了茶,她才慢慢说道:“阿弟,西头鬼市里,大部分都是老人,外来户,多半站不稳脚,你是个例外,这两年,你的风头太旺,钱赚到手了,人也得罪不少。”

“我能得罪谁?”王换看看花媚姐,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,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,买多少钱,收多少钱,那是双方谈好的,一旦谈好,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。

“我的傻阿弟,你觉得你买卖公平,就不得罪人了?”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,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,眼如柳叶:“西头鬼市里的古行,十三堂占了八成,其他两成,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,故意从指缝露掉,让人捡去的。你可倒好,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,听说,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?阿弟,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,不止薛十三一家,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。”

“有人要拆我的盘?”

“阿姐同你讲什么,你左耳朵进去,右耳朵出来就是。”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,轻轻一摆手,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,花媚姐接着说道:“你的货仓,自以为很隐秘,没人猜得到,是不是?不瞒你说,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,你若走货走的急,阿姐跟你保证,不出一个月,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。”

王换轻轻咬咬牙,他是不怕事的,来鬼市之前,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。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,着实有些吓人。

“听阿姐的话,跟龙头递个帖,递了帖,再有什么事情,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,扯不到你身上。阿姐帮你引个线,你觉得呢?”

人们暗地里都说,花媚姐年轻时,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,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,混在鬼市里,干干净净,不干不净,其实没什么区别。

“阿姐,递帖的事,我自己来。”王换笑了笑:“你有时间多做几庄,多赢些钱。”

“你啊,总是倔。”花媚姐也笑了笑:“好吧,总之,你记得阿姐的话,给龙头递个帖,你总不会吃亏的。”

“阿姐,货你看一看。”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,花媚姐的地头对面,便是鬼市的“鸡笼”,每晚十点之后,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,爱来鸡笼取乐,到时候乱糟糟的,一塌糊涂。

“信得过你。”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,站起身,扭着蛇一般的细腰,走到板屋最后一截,片刻间,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,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。

小小的木匣子,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,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。

匣子,木匣子,他想要的,就是匣子里的东西。

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,顿时,一截人的指骨,便呈现于眼前。

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,坚硬如石,指骨的长短,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,但这截指骨,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,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。

黄金般的骨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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